就動物福利法律改革接受訪問

陳偉志大律師接受廣播新聞網訪問,討論香港動物保護及福利的法律框架。

廣播新聞網的訪問中,陳偉志大律師討論了香港動物保護的法律框架,以及引入對動物負有「謹慎責任」(duty of care)的概念。

香港現行主要的動物保護法例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該條例可追溯自超過一百年的歷史,主要針對防止對動物施以殘酷和虐待行為。

政府於2019年就改革該條例進行公眾諮詢,當中首次提出引入對動物的「謹慎責任」。雖然諮詢結果獲得壓倒性正面支持,但其後卻幾乎沒有進展。這導致現行執法權力存在明顯不足——只能針對較極端的虐待行為,預防性質不足。

就動物福利法律改革接受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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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偉志大律師

香港大律師,Archbold Hong Kong 公共衛生特約編輯,大律師公會刑事法律與程序專業委員會委員,專注於醫療,科技及刑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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