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

濫用公屋資源

在TMS 924/2025一案,被告承認控罪,承認違反《房屋條例》(第283章)第27條,忽略在房屋委員會向租戶發出的申報表上提供資料。經求情後,裁判官接納他因個人疏忽犯案而深感悔意,並處以罰款$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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