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宗公屋忽略申報案件
在WKS 7358/2025一案,陳偉志大律師代表一名被控疏忽提供申報資料的被告向法庭求情。在聽取被告的情況後,裁判官接受她表現出真誠悔意,判處罰款$6,000。
在WKS 7358/2025一案,陳偉志大律師代表一名被控疏忽提供申報資料的被告向法庭求情。在聽取被告的情況後,裁判官接受她表現出真誠悔意,判處罰款$6,000。
一宗典型的洗黑錢案件最終揭發為一宗剝削事件。一名智力有限的男子被利用、欺騙並被控告。在為他作出陳述後,案件最終無條件撤銷。
一宗濫用公共房屋資源的案件,卻存在特殊法律問題。陳偉志大律師與朱綽盈大律師為一名年邁婦人提供義務法律代表,成功說服房屋署在罕見情況下以「簽保守行為」(ONE/BO)方式撤回傳票。
雖然刑事定罪可作為民事審訊中的證據,但無罪釋放卻對被告在民事訴訟中並無幫助。
在TMS 924/2025一案,被告承認控罪,承認違反《房屋條例》(第283章)第27條,忽略在房屋委員會向租戶發出的申報表上提供資料。經求情後,裁判官接納他因個人疏忽犯案而深感悔意,並處以罰款$10,000。
身處外地時收到傳票要到裁判法院該怎麼辦?在某些法庭程序,可以聘請律師在本人缺席的情況下代為出庭應訊。
潛逃的被告人會依照案發時通行的政策判刑,即使潛逃期間有新的判刑指引也是如此。
陳偉志大律師為一名外傭就違反逗留條件案件向控方作出陳述。該家傭最終得以留在香港並保住她的工作。
陳偉志大律師代表一名丈夫就一宗傷人案件作辯護。在向控方作出陳述後,案件最終以簽保守行為作結。
香港醫務委員會前所未有地命令一宗案件永久終止聆訊。醫委會採納了在刑事案件已建立的法律原則來解決這宗纏繞超過十年的案件。
陳偉志大律師在一宗串謀身為公職人員索取利益案件,獨自代表上訴人申請就不服定罪的上訴許可。單一法官已將此案保留,留待上訴庭全體法官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