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於 2025-06-05發佈於 案件更新已標記 刑事審訊、刑事訴訟、判刑、房屋、規管罪行、訴訟 在WKS 7358/2025一案,陳偉志大律師代表一名被控疏忽提供申報資料的被告向法庭求情。在聽取被告的情況後,裁判官接受她表現出真誠悔意,判處罰款$6,000。 近年來,政府表明其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的政策。由於此問題普遍,相關罪行的罰則已加重,某些情況下甚至可能面臨監禁。此外,在刑事檢控的同時,當局通常會一併發出「遷出通知書」。租戶因此需要同時向上訴委員會 (房屋)上訴,處理傳票的程序變得更為複雜。求情亦因此變得更為敏感,需在突出案件中值得同情的特點,同時展現真誠的悔意。正如在另一場合所解釋,當存在同時進行的法律程序時,必須留意各程序之間的相互影響。 另一宗公屋忽略申報案件 陳偉志大律師香港大律師,Archbold Hong Kong 公共衛生特約編輯,大律師公會刑事法律與程序專業委員會委員,專注於醫療,科技及刑事法律。 Read more 販運草本大麻將面對更長期監禁 戴還是不戴口罩? 給家庭一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