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庭將審視氯胺酮量刑指引

繼黃瑞芳案審視販運可卡因、海洛因及冰毒的量刑指引後,上訴法庭即將審視氯胺酮的量刑指引。

上訴法庭於 HKSAR v Choi Tsz Fung (蔡梓鋒) [2025] HKCA 733 案中批出上訴許可,該案涉及被告因販運6.8公斤氯胺酮被判處16年監禁。此數量遠超先前確立的量刑指引。

在批准上訴許可時,麥機智副庭長(Hon Macrae VP)指出,許守城案的氯胺酮量刑指引已有17年歷史,且僅適用於最多1公斤的數量。法庭亦關注在 黃瑞芳(第3號)[2025] 2 HKLRD 138 案後,不同毒品之間量刑的一致性。

預計上訴法庭即將引入與 黃瑞芳案 相似的全新且全面的氯胺酮量刑指引。

上訴法庭將審視氯胺酮量刑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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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偉志大律師

香港大律師,Archbold Hong Kong 公共衛生特約編輯,大律師公會刑事法律與程序專業委員會委員,專注於醫療,科技及刑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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